新一届县(市、区)级(以下简称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相继开始。依法选举高素质的人大代表,是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目标,为各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进一步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素质又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和保证。本文是笔者对有关进一步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素质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素质,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江泽民同志2000年2月20日在广东省高州市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县(市)这一级,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领导层次。”县级人大的工作做得如何,关系到当地的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到地方国家政权的建设。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要求也愈来愈高。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县级人大代表的素质,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进一步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的素质,对于提高县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质量,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加强地方国家政权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2.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素质,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LoCALhoSt”《代表法》第六条还规定“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人的工作和活动是受思想支配和能力制约的。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与能否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自觉履行代表的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相关。因此,进一步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的素质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保证。
3.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素质,是贯彻执行《代表法》的必然要求
《代表法》第三条规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代表法》第四条还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些规定也就是对人大代表的素质要求。因此,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就必须在人大代表选举和人大工作的实践中,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
4.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素质,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逐步推进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我国,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往届人大代表的素质状况表明,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总体上是好的,而且较高层次的代表素质相对较好,但也存在少数代表个体素质欠佳的情况,有的思想文化水平偏低,有的缺乏知政议政的能力,还有极少数代表在任期内违法犯罪。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县级人大代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个体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逐步推进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也对人大代表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只有进一步提高县级人大代表的素质,才能不断适应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逐步推进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县级人大代表素质的基本要求
素质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代表法》对人大代表的素质要求已有原则的规定。笔者认为,对待人大代表的素质要求,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代表要作具体分析。按照《代表法》和有关文件对人大代表素质的规定,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逐步推进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对人大代表素质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从县级人大工作的实际出发,县级人大代表的素质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思想素质方面主要应增强五种意识:
第一,*意识。坚持讲*,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员。人民代表只有讲*,增强*意识,坚定正确的*立场、*方向和*观点,严守*纪律,增强*敏锐性和*鉴别力,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
第二,法律意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是人大和人大代表工作的本质要求。因此,人大代表增强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人大代表必须做到真正知法,自觉守法,进而依法行使各种职权。否则,人大代表就难以行使其职权,以至影响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
第三,大局意识。大局就是全局,就是大势,就是国家的长远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依法参加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讨论决定本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的职权。因此,人大代表思考问题、决定问题和处理问题都要从大局出发,用大局检验,在大局下行动,为大局做贡献。
第四,责任意识(亦即代表意识)。《代表法》明确规定,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由此可见,人大代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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