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路局创建“平安单位”主要做法及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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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规定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创建“平安单位” 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与单位全局工作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分管领导重点负责、具体把关,监督、指导基层单位对创建工作的投入,负责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督促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对口工作,不断提升防控网络建设的力度,整体推进平安创建向纵深发展;同时明确各单位政工、安全部门负责为建设“平安龙岩”、“平安单位”提供舆论支持;各单位团委负责抓好青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工违法犯罪,主动配合创建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女工委负责做好维护职工、妇女、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调解疏导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家庭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黄*毒危害性的宣传,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各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扎实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做好新时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职工队伍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各单位纪委和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及时查处诈骗、偷税骗税、侵吞国有资产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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