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信托产品信用增级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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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保险的保障功能 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推出能增强信托产品信用级别的新险种,不仅能开辟新的保险市场,还可以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保证信托项目经营的现金流不 “断流”,为投资者提供本金和预计收益的保险保障,为信托产品增信。由于保险公司的经济偿付责任,会促使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参与对信托项目的评估和监管,强化信托项目的外部约束,既而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引入信用
评级制度 专业、公正的信用评级具有取信于民、降低筹资成本和增加无形商誉的重要功能,因此,引入信用评级制度对于信托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据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8月末为止,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有100家左右,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评级公信力不强,核心竞争力不足,迅速提升信用评级服务水平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强化信用评级的质量管理。应健全信用评级的标准化管理,包括业务操作规范的标准化、业务流程的标准化等;建立完善的数据库;采用科学的评级方法,包括多种模型的预测和检验;做好动态跟踪,力求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客观与公正。 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与市场化。准确、客观、公正的评级结果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具备高度的独立性,经营管理市场化。但是,当前我国许多评级机构都具有政府背景,发展过程中受到行政干预较多,非市场的行政评估、人情评估还存在,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垄断经营的现象长期存在,严重削弱了评级的公信力。因此,建立健全评级机构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与市场化是树立评级机构权威性的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水清木华研究中心.2007-2008年中国担保业研究报告[R].水清木华研究中心, 2008 2.我国信用服务市场已初具规模[N].上海证券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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