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形象塑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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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界限按时足额发放;与员工签订公平的劳动合同,并且尊重员工人格;保障员工的各项正当权益,等等。其次,作为有责任的企业公民,企业还需向对消费者负责,按照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生产不会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且质量合格、品质有保证的产品;对有质量缺陷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应按制度实行召回;对产品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和损害能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处理,不推卸责任。再次,企业应该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条文的要求按规定标准处理、排放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等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依法纳税,不偷税漏税等[5]。 3.企业道德形象。企业道德形象是企业的中级形象。这种形象是企业在法律形象的基础上,基于公众对企业更高的期望或要求,顺应时势而主动塑造的一种较高级的形象。这种形象塑造的动因是道德责任感的驱动或道德舆论压力,是不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所以并不是每个企业都会去进行这种形象的塑造,它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基于长远利益而进行的。譬如,企业不仅要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而且要为其发展、价值的实现创造条件,诸如加强员工培训,提供福利和社会保障,满足员工精神需求等;其次,企业不仅要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而且要按照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主动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再次,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质量合格的产品基础上,应需要适应消费者更高标准的要求,以实现顾客价值和增进顾客满意度为标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此外,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除了满足员工、消费者的需求外,企业作为社会公民还需要响应企业所在社区公众的需要,热心参与社区建设等。例如,在食品中添加起保鲜作用的防腐剂一直就是食品行业的惯用作法,消费者对此也是坦然接收。美国亨利食品加工厂工业公司的总经理亨利.霍金士先生,一次突然从化验鉴定报告单上发现食品添加剂有毒,如果长期与食品一起进入人体,必然对身体造成危害。可如果将此公之于众,则会引起同行们的强烈反对。考虑再三,出于对消费者负责的道德感,最后他还是毅然向公众宣布:防腐剂有毒,对身体有害。这一下子就像捅了马蜂窝,遭到所有从事食品加工的老板的攻击、抵制,公司濒临倒闭的边缘。但正是这种肯对消费者负责的道德感使公司在很短时间里恢复了元气,并一举登上美国食品加工工业第一的宝座。 4.企业慈善形象。企业慈善形象为企业的高级形象。它是企业完全出于博爱、自愿而没有任何约束条件下出于人性的本能而自发承担起一些社会责任,从而在公众心目中树立的形象。企业承担起这些社会责任(如教育、体育、文化、环境保护和慈善公益事业),没有法律、道德等制度的制约,属于企业完全自觉、自愿的行为,是一种人性光辉的闪耀。譬如,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虽然不是体育机构,但作为一家从事健康事业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不仅积极资助多项体育赛事,而且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在上海市多家公园建立了“昂立健康角”,供人们体育锻炼和娱乐健身,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欢迎和好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当然,企业没有慈善行为,虽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
裁,但会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非议和责备,会严重地损害企业形象。所以,一个有远见的企业应在其能力范围内,尽最大限度地从事一些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以树立企业的慈善形象 四、企业四大形象塑造时应树立的观念 1.科学观。在进行企业形象塑造时,应把这四种形象视为一个整体,舍弃任何一个形象都不能称之为完整的企业形象。企业应在法律形象的前提基础上,努力塑造一个管理科学、勇于创新、技术先进、产品深受消费者喜欢的经济形象,并尽其可能塑造出富有爱心、敢于承担各种社会责任的有责任感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抛弃其经济形象,一味去做慈善事业,那就不能称之为企业,其慈善之举也会因经济拮据而终止。所以企业应正确处理这四种形象的关系。 2.长远观。企业形象的塑造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尤其是道德形象和慈善形象是不可能一朝一夕就完成的,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它需要企业持之以恒的坚持,企业要根据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市场和消费者的变化及时进行自身行为的调整,才能始终如一保持良好的形象;同时,企业形象,特别是慈善形象的塑造需要企业大量的投入,而这种投入在短期内可能不会给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回报,它需要企业从长远利益出发,持续、大量地付出才能建立,单凭一、二次的慈善捐助是不可能塑造出形象的。 参考文献: [1]肖辉.实用公共关系学[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李文川. SA 8000对浙江民企的影响及根源分析[J].商业时代,2007,(9). [3]吴学军,孙迎春.关于民营企业履行构建社会责任问题的思考[J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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