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侦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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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诱惑侦查是一种被广泛采用而又极具争议的侦查行为,概括了诱惑侦查的概念、特征、分类以及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应当遵循的原则,对诱惑侦查进行了整体的把握。 关键词:诱惑侦查;机会提供型;犯意诱发型;合理性;原则 1 诱惑侦查基本介绍 (1)诱惑侦查的概念。 诱惑侦查是指国家侦查人员或者受雇于国家追诉机关的人员,通过特意设计的某种诱发犯罪的情境,或者为实施犯罪提供诱惑性条件或机会,鼓动、诱使他人实施犯罪并以此为根据提起刑事指控的侦查手段。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社会危害及其严重的案件,比如贩毒、洗钱等等),侦查机关以欺骗手段对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进行控制,牺牲部分人的权益来换取社会绝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是社会伦理和道德能够忍受的,所以诱惑侦查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上文提到,诱惑侦查可以分为“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学界的普遍观点认为“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是不具有合理性的,我们应当制止其使用;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手段则因为其并不会诱发无犯意者犯罪,所以在实践中是可以使用的。 但诱惑侦查是一把双刃剑,其弊端同样明显而不可忽略,主要体现在欺骗性的诱惑行为对司法伦理和侦查正当性的威胁。人都会有贪念有弱点,可能在平时并不会表现出来,但是如果受到诱惑和鼓动则可能会爆发出犯罪的冲动和意图,如果利用人性的弱点而促使、诱导其实施正常情况下可能并不会实施的犯罪,与诱人犯罪、制造犯罪并无两样。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有学者认为诱惑侦查基本上应属于违法行为。加之侦查机关的职责应当是制止犯罪而不是制造犯罪、诱人犯罪,诱惑侦查的使用将会导致人们对司法的怀疑和不信任感。诱惑侦查背离了 现代 诉讼(包括侦查活动)的公正价值,有损于国家机关的威信,背离了 法律 精神,违背了社会的价值标准。
3 诱惑侦查所应当遵循的原则 (1)比例原则。 如果要进行诱惑侦查,必须要求侦查人员已经掌握了大量的线索,并确定与证明行为人确有犯罪嫌疑。必要性原则要求诱惑侦查的实施必须是最后手段,即在其他传统侦查手段收效甚微的情况下才能够使用而不能任意使用。相称性原则要求嫌疑人将要实施的犯罪的严重程度达到了采取诱惑侦查措施的程度,符合法益权衡理论,是牺牲了较小的法益而保全了较大的法益。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社会 科学 研究,2005,(5). [2]龙宗智.欺骗与刑事司法行为的道德界限[J].法学研究,2002,(4). [3]樊玲.“诱惑”的魅力与毒刺——从证据法角度浅析诱惑侦查[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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