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并轨对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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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分为来自港台地区的FDI和来自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FDI两大类,本文通过数据分析表明,来自港台地区的FDI对我国税收优惠较为敏感,而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FDI对税收优惠敏感度较低。故得出“两税并轨”政策的实施对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将会非常有限的结论。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两税并轨 税收优惠 一、前言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经济 ,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 中国 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分别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待遇。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来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已不再适应我国现在形势的要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统一规定为25%,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税并轨是否会影响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数量和质量,目前尚无定论。本文将重点分析现行税收优惠制度对不同类型外商投资的影响,从而合理预测两税并轨后我国吸引外资可能受到的冲击。 二、税收优惠对我国FDI影响的研究综述 1988-1995年我国29个省份的相关数据检验外商直接投资在各省市的分布情况,结果发现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成为影响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显著因素。另一部分学者的研究则表明税收优惠对FDI的影响并不显着。从魏后凯(2000)的回归分析结果看,尽管从东中西部三大地带的区际差异来看,中西部较高的 工业 平均税负水平影响了外商制造业的投资,但是税收对欧美日在华制造业投资的区位选择并没有显着的影响。 三、两税并轨对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 根据国内现有的研究,本文初步初步分析得出:来自港台的外资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敏感度更高。但由于影响FDI的因素众多,且东西部的差别不仅仅在于税收优惠程度的不同,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做多因素的回归分析,以便更准确的认识税收优惠政策对不同类型FDI的影响,从而进一步预测“两税并轨”对我国吸引外资的影响。 本文拟选择36个城市作为分析样本,其中包括:4个经济特区、14个沿海开放城市和18个省会城市,利用上述城市1987-2006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本文的数据主要来自[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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