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需求导向的法学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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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摘要:新世纪对高等 教育 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实却存在反差,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素质与现实需求之间还存在极大的距离。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转向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型 法律 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同时要注意素质的全面提高:应以德育素质为先导,以业务素质为主干,以文化素质为基础。 论文关键词:目标定位 素质的全面提高 诊所式法学教学方法 一、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的基本目标,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新世纪对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实却存在反差:一面是急需高级法律专业人才的用人单位,求贤若渴;另一方面却是普遍的法学专业学生“求职难”。由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与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联合主办的2006年 中国 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法学专业学生的总体就业水平仅为37.85%。而被视为冷门的 哲学 和 历史 学专业学生的总体就业水平,却分别达到40.35%和51.85%。1在2006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 考试 频道合作的调查中,法学专业以35.6%的得票率排在“滞销榜”专业的第三位。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素质与现实需求之间还存在极大的距离。现实要求我们对整个法学教育进行改革。 法学教育目标的定位,将直接影响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进行。高等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未来的法学研究专家,还是为社会提供运用法律的各种专业人才,是近些年来引起越来越多争论的问题。美国律师协会著名的麦克·科瑞特报告中提到,在r法律从业者整个的职业生涯中,其需要持续不断地加深对其从业环境——变动不拘的社会的理解和认识,需要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需要对法律事实独立的调查和评判能力,需要对法律问题作出及时的反应和采取最有效应对策略之能力。学生在课堂中如果学到的只是零散的、片断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识,这显然不是法学教育应有的目标。法学是立足于社会现实的 科学 ,而不是纯粹的规范科学,法学教育实质上应是一种高等职业教育。 由于法律问题都是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经济问题,这需要一种系统的法律职业能力去解决。法律教育具有的深刻的职业背景决定了法学教育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具有 政治 性、社[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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