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设涉检信访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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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涉检信访在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导下,检察机关要做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处理好有关涉检信访问题。同时加强检察机关涉检信访的机制建设,确保涉法信访工作有效进行,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涉检信访制度 社会管理 社会矛盾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38-02 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了政法机关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检察机关就是要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为根本,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基础,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保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基础工程,检察机关应当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笔者就如何加强建设机制作简要分析。 一、涉检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涉检信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案件。涉检信访涉检信访是检察机关执法情况的一个晴雨表,关系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全局,妥善处理解决好涉检信访问题,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无论从广义的社会管理的内涵与外延分析,或者从狭义方面进行分析,检察机关与党政部门一道都是社会管理的发起者、参与者、宣传者、执行者、监督者和落实者,这是检察机关所履行的法律监督职能这一历史重任所决定的。检察机关所履行的法律监督职能与社会管理的目的、任务和所要实现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决定了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所起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检察机关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认真对待每一个群众诉求。作为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涉检信访问题责无旁贷,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体现。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公正高效地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从而实现涉检“零”上访,成为一项紧迫而必要的任务。 二、涉检信访案件产生的主要原[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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