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舞弊及审计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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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财务舞弊,这个20世纪90年代末始为国人所知的字眼,到底确指何物?美国《审计准则公告第16号》明确划定,舞弊就是故意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中国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也指出,舞弊意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机及手法 1、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机 (1)为保名而实施财务舞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使一些原来在竞争中颇具优势的上市公司,由于管理老套、产品老样、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逐渐失去了优势,失去了市场。为了保住公司昔日殊荣,让不知情的投资者认为自己仍是同行业中的“大哥大”,于是想尽办法、账上生花,人为地将其企业赢利指标抬高。还有一些公司老总出于自己曾经是省、市优秀企业家或劳动模范的考虑,为保住自己和公司昔日的殊荣,多报赢利。此外,当地方经济滑坡时,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为保护所谓的本地区形象,维护“扭亏增盈”业绩,往往有意识地引导企业虚报利润,隐瞒亏损。 (2)为得利而实施财务舞弊。股份公司上市,能增强本公司股票的吸引力,形成稳定的资本来源,在更大的范围内筹措大量资金。因此,促使股票上市便成为许多公司追逐的目标。条件不成熟怎么办?财务资料做假便成为其首选捷径。 例如,1997年2月,PT红光原主要负责人为了使公司股票上市,在明知1996年度公司实际亏损5377.8万元的情况下,决定调整账务,虚增、虚报利润,欺诈上市。这是为“公”造假、小团体得利的例子。还有的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虽然无不打着“为公”的旗号,实质上无不同极端的“为私”行为联系在一起。 而公司上市之后,造假的脚步是否就停止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对于那些已经上市但经营亏损的公司,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方法,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 (3)为保牌而实施财务舞弊。按《证券法》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就会被摘牌,失去在证券市场上筹资的权利。当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难如人愿时,上市公司为了维持或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就会采取从其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办法,使上市公司利润虚增,人为地提高该企业的获利水平和信用等级。从而使投资者高估其获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增加了金融市场风险。[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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