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传播中的群体极化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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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态上看,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也要丰富得多。我们按法律与道德的准则把事件分为正向与负向;事件导致网民正常的反应为常态极化,即对不符合法律和道德准则的进行批判,反之亦然,事件导致了网民出人意料的反应为非常态极化。那么,我们可以把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描述如下(见图1):[FL)] 图1 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类型图[FL(K2]这些类型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并非均导致不可控的负面结果。“极端未尝不是件好事”,比如美国“群体极化让许多重要的价值得以实现,包括公民权运动、反奴隶运动以及两性平权运动。”[2]53网络群体极化并非洪水猛兽,需要熟谙网民特点,有效利用网络媒体的功能,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使正向的问题得到强化,负面的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二、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成因分析 网络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网络web2.0时代的到来,为网民在网上聚集提供了先天的条件。“毫无疑问的,群体极化正发生在网络上。讲到这里,网络对许多人而言,正是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且频繁地沟通,但听不到不同的意见。”[2]50-51这种有所夸张的描述,正代表着网络时代网民的特点。追究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不能忽视网络自身的技术特性在其中的基础作用。 (一) 网络自身附着的特性是网络群体极化产生的物质条件 笔者并非技术决定论者,然而正如麦克鲁汉之描述:因为对人的组合与行动的尺度和形态,媒介正是发挥着塑造和控制作用[3]。网络这种基于西方文化的技术,是建立在个人价值大于集体利益的基础上,它的自由、开放、互动性的特性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提供了基础的物质条件。 1.网络传播的虚拟性。“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网络传播主体的虚拟性,使网民较少顾及正常的社会道德与法律约束,在“无名”的汪洋大海中,不仅“法不责众”,连伦理、道德、面子也不“责众”了。而且,和传统社会中的群体极化不同,网络社会中的群体极化,已经变“人——人”的亲身传播模式为“人——机——人”的间接传播模式。由“直接”变为“间接”增加了极化的基础因素,挣脱了面对面交流的种种羁绊——比如去责任化,比如面对面带来的道德伦理压力等——使人们在网络上更为恣意。网络主体不仅是虚拟的,有时还是“多身份”的,这种基于扮演意图的传播,更让传播的可信性大打折扣。比如,以事件当事人的身份在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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