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的廉政建设(一) 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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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不久,中国共产党就同国民党进入了三年战略决战。总的态势是,共产党节节胜利,国民党节节败退,直到1949年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在进行这场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人一刻也没有停止反腐败斗争和解放区的廉政建设。
一、在新解放地区注重廉政建设
随着党在军事上的胜利,新的根据地不断扩大。一些党员干部在局部地区掌握政权之后,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出现了腐败的苗头。党中央及时发现这些问题,提出,创建新区必须重视廉政建设。东北根据地是抗战胜利后共产党最早建立的根据地。党在1946年初提出的《共产党对于东北时局的具体主张》,明确主张建立廉洁政治,严惩贪污。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论罪。1947年5月5日,东北局作出《东北目前形势和任务的决议》,指出有些人已经腐化堕落,思想发霉,追求享乐、名誉、地位。因此,必须加强教育,纠正错误。第二天,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发了《东北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克扣或截留应发或上交之物为私人谋利或侵吞者,盗卖或窃取公有财物者,在保管和买卖公物中私受贿赂,索取回扣,徇私舞弊者,借机敲诈勒索人民财物者,借用征收募捐名义以饱私囊者,利用职权违法受贿,图谋不正当利益者,均属贪污行为。同时规定了量刑标准。该条例颁布后,立即查处了一批贪污腐化分子。
1948年,华北解放区发出《关于反贪污浪费的指示》。针对“近来贪污浪费现象日益严重”的情况,要求所属各级党委在整编队伍、审查干部思想时,尤其在检讨财经工作时,必须动员干部对各种贪污现象进行斗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调指出:机关首长必须以身作则,拒绝一切不应得的享受。否则,便不能与贪污现象进行严肃的斗争。这一系列反对贪污腐化的举措,有效地保证了新解放地区政治的廉洁。 中国论文联盟 wwW.LWL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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