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次贷危机的经济法干预措施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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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在认定有罪后,对他们实施罚款,甚至监禁,中国在维护社会利益方面做得还不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能够维护社会利益的有效武器之一,已经引起了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的注意。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检察机关)、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不特定的他人利益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活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将会为维护社会利益提供诉讼程序的制度保障,使社会利益的维护逐渐成为一种公民权利,一种政府责任。通过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向民众宣传“公益诉讼”理念的同时,可以将市场中的众多企业和参与者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他们变得谨真,不再轻易冒险。 3、次贷危机再次证明经济运行模式不能走极端 历史已经对经济运行应该采取市场运行与政府干预均衡的模式有过多次证明:苏联的计划经济致苏联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人民生活陷入窘境;美国长期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传统使美国历经多次经济危机,其中以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最为严重;2007年初爆发的次贷危机也是美国政府在新自由主义浪潮的影响下重拾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结果,因为危机爆发前,政府过于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导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中违规违约行为不断,市场秩序持续混乱,市场风险不断累积,进而因为外部经济的小小波动使得市场问题暴露,整个市场崩溃,所以此次次贷危机是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的极端性、错误性的又一次证明中国论文联盟*。 [参考文献] [1]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2]董成惠:探析金融危机下经济法国家干预的本质[J],经济法年会资料,2009 [3]李昌麒:经济法学[M],法律出版社,2007 [4]谢玲玲:美国政府救助金融危机的措施及对我国的启示[J],海南金融,2009(7) [5]2007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EB/OL],http://*/.2009-12-05 &nb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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