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柏拉图的《理想国》对宪法秩序构建的启示           
柏拉图的《理想国》对宪法秩序构建的启示
果违法,城邦正义便不存在。所以要实现城邦的正义就必须先实现个人的正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首先对公民权利予以保障,对公民的利益给予确认,使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其次,宪法还要通过对国家权力机关的规范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近代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经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二)在国家权力之间实现和谐
  理想国中关于城邦正义的定义他将正义看作是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即统治者、护卫者、农民及工匠)“按照其本性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强调每个人在城邦都只能承担一项工作而不得相互僭越,只有这样,城邦才能稳定。同样,宪法秩序的构建也要求合理的来配置国家机关的公共权力,实现国家权力的优化配置。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宪法对各类国家机关的设置及各自职权作出详细规定,一方面使国家机关的存在具有宪法依据,同时,使各个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互不僭越。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所以,使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各安其位,每一国家权力机关承担自己本职的工作,互不僭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构建良好的宪法秩序。
  
  参考文献:
  [1]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7页.
  [2]陈金全、陈鹏飞《对柏拉图法律思想的重新解读》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6期.
  [3]刘茂林:“宪法学和宪法秩序”载《法学》1991年 第九期.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
  [4]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版,第277页

上一页  [1] [2] [3]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从图式探讨传统中国画构图的
    柏拉图的《理想国》对宪法秩
    谈电影画面构图的多样性
    教辅图书中插图的常见问题
    文学评论:版图的扩张和精神
    浅谈柏拉图经济伦理思想
    CAD快速绘制电路图的方法和技
    论测绘地图的绘制
    柏拉图“法治”思想的发展
    抓紧制定我国“十二五”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