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安大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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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税源管理等征管措施,导致企业执行难度大,税企争端多。南京、广州等地方税务局按建安企业营业收入的1%加征个人所得税;四川等地方税务局按2%预征企业所得税,以解决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出经营建筑企业争抢所得税或都不管所得税的问题。这就要求建安企业每到一地施工都应事前到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详细了解相关的税收管理政策,以减少税务风险。 3.大型建安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关系不大,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意识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风险防范制度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从投标决策开始到竣工结算很容易忽视税务因素,加上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对项目管理的税务风险意识又比较淡薄,这样就可能增加涉税风险。建安企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我公司一年完成了近30亿的施工产值,完成的营业利润也只有近2500万元, 仅占施工产值的8.3%。如果因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导致税务稽查处罚,企业的税务风险很容易转化为直接利益损失,这样不仅会吞噬企业利润,阻碍商业目标的实现,还会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4.建安企业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大型建安企业点多面广,有的只是在总部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有的甚至连总部都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税务管理岗位。各个施工地点更谈不上配置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一般都由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兼任,他们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缺少涉税辅导及税法后续教育,对税法的理解、认同和把握有一定的偏差,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在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大型建安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管控应对措施 1.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企业应倡导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规范纳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企业内部营造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有效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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