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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庄美学看中国美学           
从老庄美学看中国美学
的比例,在文章中总是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其中不乏一些夸张,神游的色彩。以庄子的《逍遥游》为例,那种鱼,那种所谓的大鹏,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绝不可能见到分毫的,在文中却带着神话的色彩讲的似真似假。从鲲讲到鹏,从尧讲到惠子,超越了时空的局限,酣畅而又淋漓。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美学的又一特征,以情感性、想象性擅优,情感与想象的联系把握。李白是人人皆知的诗仙,他的诗总是缤纷多彩,意象密集,跳跃性极大。这是不同于西方审美途程有知性的参与,无法进行逻辑上的说明。“神思”,想象使读者的心灵得到充分自由的舒展,能够到达“形”之所未到之处。西方人认为艺术真是的反映自然才是美。而中国古人则与此相异,在他们看来只有体现的人的精神或者展现了人的某种人格境界的艺术品才是没得。所以,中国的艺术中,飘逸、高古等风格实质上都是人格理想或人格境界,带着人格美的理性思考。
  但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寓言本身所包含的理性特质。以《逍遥游》为例,通篇不做抽象性论说,而是全用寓言、譬喻。在抒发着一种感性的思考的同时,在文本中充分发挥着论证或说明理念的哲学实证功能。
  至此,我们不难看出,老庄的美学是摆脱了纯理性和纯感性的具象与抽象的兼容式,在理性与感性的碰撞中相统一的。而这也反映出了中国式的文学美学的特征所在,理性凝聚在感性之中,主观情感需要和个体生命起着规范作用。没有概念的演绎,逻辑的推理、空泛的说教,尽管在说明和理性的解释对象,却不浮于表面,理性所起的是潜在规范作用。而老庄作为先秦诸子之一则为之树起了最初的基点。
  三、道法自然
  关于老庄的道,在《老子》当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们或者可以理解,“道”就是以自然为其本性,或者说,道就是自然的别名。在美学上来,“自然”就是美而且是至高无上的美。而老子强调无为,而无为就是顺应“道”,不去认为的干扰破坏自然。万物合道皆自然,万事无为皆合道。老子多次强调的“朴”与“素”和庄子强调的“真”,就是合乎自然美原则的表现。老庄在激烈的反对人工之美的同时,提出一系列生机灵动的自然美的形态。这个美学境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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