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差异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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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能,反映的是学科性人才的职业实践。高等职业教育则基本上是职业岗位教育,按社会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专业,以该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来设置课程,根据“必需、够用”原则进行教学和实际训练。尽管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对象都是专业技术,但两者的内涵不同。前者是自然规律和技术工具等客观事物的反映,而后者是主观能动性较强的经验性知识、经济社会利益的体现方式以及由于工业文化导致的实现手段等,与人的行为过程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可能看到,在许多情况下,两者的专业设置名称相同或相近,但事实上却有着不同的含义。普通本科教育的专业名称对应的是研究领域和与之对应的学科;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名称从更多的意义上说对应的是“职业领域和与之相对应的专业劳动”,其所学习的职业技术是建立在与劳动过程直接联系的基础之上,实现与具体职业实践相对应的劳动过程的系统化。 三、教材建设的差异 普通高等教育以学科理论体系为基础编写教材,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职业岗位的需要为尺度编写教材。普通高等教育主要以知识传授为主,是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相对不完整的实践体系的统一。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以能力培养为主,主要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是相对完整的实践体系和相对不完整的理论体系的统一。因此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材建设强调体现职业教育的地方性、实用性和职业性,主张以模块的形式编写教材,克服以学科编写的倾向,打破旧的理论框架体系,注重把多学科的理论知识根据需要揉合成一门教材;针对地区、行业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对部分内容进行增删、修改与重新组合,体现教材建设的求新、求异、求变。此外,还特别重视实验、实训内容在教材中的反映。 四、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差异 由于主要目标与具体需求不同,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与普通高等教育产学研形成了不同的合作模式。普通高等学校围绕实现技术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合作为主要目标,同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三类主要技术开发合作模式:1.以合约为基础的合作模式,包括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合作开发、相互兼职、联合培养人才等;2.以共建科技经济实体的合作模式,包括企业与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合作研究中心、实验中心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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