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开发院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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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中国科技开发院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实践
中国科技开发院1991年8月经国家编委批准,由原国家科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事业单位,总部设在深圳市。1998年11月实行属地管理,成为深圳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8月整体划转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制为国有企业。中国科技开发院是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的专业机构,目前已发展成为在全国拥有11个分院、开发中心和8个专业开发所、2个国家“863”计划成果转化基地、1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及40余家科技企业的综合性科技开发机构。 建院以来,我院遵循“以促进我国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为目标,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的开发和成果转让”的建院宗旨。在市场经济环境尚未充分发育的创业条件下,紧紧抓住技术开发、孵化、转移和产业化等环节,努力探索以市场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新路子。经历十多年艰苦奋斗,已初步摸索出一套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市场化运作模式。 一、以体制创新促进机制创新 (一)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组织体系建立 创建中国科技开发院初衷是:通过中国科技开发院联合各有关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搭建各类技术研发转移平台,以国家科技部和地方政府科技部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作为主要项目源,运用市场机制将高新技术成果与资金、人才、管理、市场等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研发、转移和产业化的步伐,为我国技术成果转移和产业化探索一条新路子,改变我国技术成果转化率长期处于低水平的难题。 为适应这种超前探索需要,在国家科技部和有关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我院因时、因地制宜地从三个方面迅速建立起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组织体系: 一是建立了全国性的组织机构与资源整合网络体系。依托各级地方政府,我院在以珠三角和长三角为主的沿海、沿江地区设立了十多家分支机构,迅速建立了全国性的组织机构与资源整合网络体系(见图1)。这一体系的建立扩大了中国科技开发院系统的影响力,提高了我院整合经济、人才、信息等资源的能力,有力地保障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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