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被审计单位风险导向审计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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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被审计单位风险导向审计初探
新审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执行,新准则区别与传统审计准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全面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导向审计要求我们首先要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进而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国内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客户主要是小型被审计单位,收费较低,时间要求紧,报告使用范围窄,如何恰当使用新论文联盟wWw.LWlm.com论文联盟*编辑。审计准则,既能满足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又能在短时间内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成为值得我们探讨的永恒的话题。 所谓小型企业,一般是指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即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审计准则也进行了类似的定义,即指资产总额或营业额较小,职工人数较少,所有权和管理权集中于少数个人,并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单位:(1)收入来源单一;(2)会计记录简单;(3)内部控制有限,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基于小型企业的上述特点,目前对小型企业的审计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1)缺乏明确的审计需要,小型企业不对外筹资而且经营者和所有者不分离,出具审计报告的目的一般是工商年检等;(2)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由于执行小企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往往处于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审计收费、时间要求以及审计市场的恶性竞争等因素,使的审计人员执业中往往以一些调查问卷的形式作为风险导向审计的证据。 小型被审计单位风险导向审计不能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彻底的原因,笔者认为可能是存在一定的误区,应端正思想,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1 认为小型被审计单位不用做风险评估,审计收费底,时间短,做风险评估底稿既浪费时间又起不到作用,不如直接进行实质性程序。但是根据第1211号准则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必须要实施的程序而不是可选程序,了解的目的是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了解的程序是应当足够实现了解的目的。了解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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