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媒炒作法律风险的一些思考
摘 要 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网民的数量也在不断的激增,我国网民的规模已经占据了世界第一。诚然,这是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网民数量的增加不等于网民素质也在提高,网络媒体利用互联网这种途径进行网络红人的炒作,引起了一些社会问题,本文将浅显的从法律风险上探讨一下网络传媒的炒作。 关键词 网络传媒 法律风险 炒作 近期在网上红极一时的“芙蓉姐姐”、“凤姐”论文联盟*编辑。就是拜广大网络传媒所赐的“杰作”,她们从原本毫无知名度的普通网民经过网络推手的“妙手生花”,陡然间成为大街小巷普通市民的茶余饭资,红遍大江南北。究竟是何原因让这些人如此“风光”呢? 一、网络新闻恶意炒作的原因分析 首先,经济利益的驱使。不难发现,每一个网络红人的出台,背后必有一个“幕后推手”。网络媒体为提高知名度,通过“炒作”这种手法是信息繁杂时代凝聚社会注意力的常用手段。炒红了这些人可以提高自己公司在公众中的影响,同时,还可以与网络红人在经济上分成,一举两得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其次,社会基础和市场的需要。随着互联网快速方便的信息传达,网民们早已对一般的普通新闻失去了兴趣,因此为了迎合广大消费体的需求,爆料一些黄、赌、毒以及社会阴暗面等其他一些新闻来吸引眼球,增加人气。而娱乐消遣又是受众最普遍、最主要的消磨空闲时间、排遣空虚寂寞的选择;从受众需求心理来看,普遍存在求新求奇心理,网络传媒正是抓住了受众的这种心理而大肆宣扬、炒作,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就是有部分人有被炒作的愿望和需要,有被炒作的对象千方百计为了出名,不惜暴露自己的隐私,想一夜成名,步入“名人殿堂”,而网络传媒本着追求“名人即新闻”的原则,对名人的隐私绯闻趋之若鹜。明星需要绯闻引人注目,媒体需要花边新闻吸引眼球,两者彼此心领神会。 最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网络的虚无缥缈让人看不见也抓不着,于是有人趁机用它去攻击诽谤他人,也有人去炒作,满足自己的需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