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审计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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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企业审计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是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的需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监督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既有监事会、证监会、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监督,又有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监督,造成对企业的重复监督。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赋予审计机关的特有职权,其主体地位、监督目的和权威性等是其他任何监督不能代替的,它是一种高层次和综合性的监督。因此,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监督多元化的实际问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为企业审计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定位,而且也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我们的重复监督问题,为充分利用各种审计资源,不断改进和优化审计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审计的整体效果,经济责任审计是最佳实现形式。同时也是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监督考核、约束其个人行为以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4.开展国有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审计和经营审计是全面履行企业审计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 从经营和管理公共资源的角度来看,目前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运营效益不高,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等。审计机关应当围绕上述问题,强化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 目前对于国有企业的外部审计,除了审计机关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少量的财务收支审计之外,其他审计工作主要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的。例如,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的审计,监事会开展的日常监督审计等等。由于上述监督仍然是源于管理权的审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失真和客观性的问题。国资委具有双重身份。对国家而言,它是代理人,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对企业而言,它是委托人,对企业的经营者提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要求,其监督方式、监督范围不完全等同于审计的监督,同时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情况也是审计部门的监督范围。审计机关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之外的经济监督行为,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尤其是目前社会中介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一些社会审计机构,受利益驱动,不能客观真实地出具企业审计报告,有的甚至帮助企业造假,欺骗政府和投资者。因此,在当前情况下,强化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审计机关除了开展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外,还应开展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经营审计。 对国有企业开展财务报表质量审计监督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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