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制度探析 |
|
|
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制度探析
【摘要】本文从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基本介绍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入手,揭示了近20年我国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招投双方合谋、投标方恶意竞争、及投标各方合谋等三个问题,进而分别从经济学及监管制度方面剖析了问题背后的原因,最后提出解决途径,即在现有监管基础上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审计。 【关键词】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体制;审计 论文联盟*论文联盟*编辑。 一、引言 招投标制度是一种控制公共工程建设投资预算与提高建设质量的有效制度安排,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广泛实行。而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国建筑企业开始具有经营自主权,承发包双方逐步成为平等的交易伙伴,招投标制度也开始被逐步引入我国建筑市场。1980年开始实行公共工程建设的公开招投标试点。1985年6月14日,颁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开始全面推行公共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这种方式。2000年1月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颁布实施,其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也在2011年11月30日原则通过审议,这些都为我国公共工程建设行业的国际化规范发展打下基础。 二、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伴随我国近20年来政府公共项目建设的投资力度的加大,这些投资也一度成为刺激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然而这些项目建设并未因为引入了招投标制度而变得更加令人满意,大量基础设施的建设依然暴露出很多问题,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事故频发,公共项目背后的贪污腐败频现。其中,在招投标环节中的违规、违法现象也不断出现,由招投标不规范导致的经济纠纷、社会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且通常伴随经济腐败问题,归结为以下问题: (一)招标方与投标方合谋,进行各种暗箱操作。一方面,招、投标双方出于各自的利益的不同,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不合法运作规程实现自己的目的。另一方面招投标流于形式,从招标程序看,从招标到开标都能按规定操作没有任何破绽,实际却是明招暗定。 (二)投标单位恶性竞争。在投标过程中,各投标方为了承揽工程,不惜血本压价,而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出现“豆腐渣”工程,或者待到开工后以各种理由要求招标方追加资金,或者延长工期,导致决算时工程价严重超标, [1] [2] [3] [4] [5]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对完善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策略的探讨 下一个论文: 散文写作指导(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