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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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发动机公司等单位污染治理项目。五是积极支持“平安哈尔滨”建设。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专项资金3.2亿元,保障政法部门办案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论文联盟*编辑。三)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点,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和园区建设。一是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拨付资金12.1亿元,支持哈尔滨轻型车厂等大型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哈空调、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企业项目发展。继续向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注入资本金5000万元,增强担保中心担保实力,为140户民营企业贷款担保6.7亿元。二是扶持重点财源项目发展。研究制定对风电装备产业、金融行业及哈尔滨卷烟总厂、龙运物流园区等行业、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促其加快发展。认真筛选重点财源项目向省申报,争取省级财源建设资金支持6906万元。三是支持推进企业改革。落实资金9.6亿元,用于中央和省属企办校剥离、中央企业破产、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三供”分离和国有流通企业历史金融债务回购工作,并根据政策规定为84户改制企业减免契税7100万元。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开展解决国有和集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解决企业拖欠工资14.9亿元。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扩大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将市本级财政单独安排的民生项目支出和区县财政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建设资金,采用参与式预算方式运作,并对其中涉及资金5753万元的11个民生支出项目,提请市人大财经委审议,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参与式预算项目100个,项目建设资金1.2亿元。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市区薄弱中小学第七批行业规划专项资金、水利抗旱专项资金等9个类别近1.3亿元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在团市委、市统计局等11家单位启动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将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会同科技部门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办法》,支持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1.7亿元,节约资金1.4亿元,节支率10.6%。
(五)大力推进依法理财,着力加强财政监管。开展了全市财政法律知识竞赛,并组织财政干部、财会人员等1.5万人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强化财政干部、财会人员依法理财意识。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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