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融资租赁在高校融资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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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摘 要:在资金短缺日益严重、银行贷款日益从紧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高校选择了融资租赁这种新的筹资模式。通过分析高校融资运用融资租赁的必要性,探讨了高校融资租赁的具体操作,并对高校如何以制度化去防范和化解高校融资租赁风险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融资租赁 高校 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105-02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单纯依靠财政拨款已无法满足高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前几年,银行贷款是高校筹资的主要方式,但2004年国家宏观调控后,高校取得银行贷款的难度日渐加大。同时,到2008年全国大多数省份的高校都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零余额账户造成高校在银行的存款额度为零,高校不再是银行的存款大户,从而影响高校的融资能力。融资租赁以其易操作,有效缓解高校资金困难,在更新教学设施和筹措现金方面优于其他融资方式,越来越受到高校的关注。 一、高校融资运用融资租赁的必要性 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赁形式。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承租人同时承担租赁物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承担租赁物的技术过时风险。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租赁物可以由承租人留购、续租或者退还给出租人。通俗来说,融资租赁相当于“借鸡下蛋、卖蛋买鸡”,被称为“第二大金融工具”。近年来,这种以“融物”形式“融资”的金融手段,对解决现代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需要和高校资金短缺的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校运用融资租赁的必要性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弥补资金缺口,100%融资。作为承担者的高等学校,由于资金紧缺,财政拨款只能维持发放教职工工资的85%左右。大量的改善教学设施的资金缺口难于弥补。其它融资形式均需一次支付所购资产全部价款,且不见得所获资金等同于融资申请额;而融资性租赁可以不作一次性支付,所获的“资金”不仅包括资产的成本,而且包括了成本在租赁期间的正常利息费用,从而减[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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