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治认识领域存在的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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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当代中国法治认识领域存在的误区
摘 要 本文指出当代中国法治认识领域存在的几个误区,并对其加以分析。进而又从法治与法律相比较的角度对法治的内涵进行了界定。 关键词 法治 法制 依法治国 法律 作者简介:李继扬,周口师范学院。 论文联盟wWw.LWlm.com 在当代中国,“法治”是一个高频率使用的词语,它不仅在法学界,而且在公众生活领域的使用都是史无前例的。法治几乎成为社会上的“口头语”,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了。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依法治省、市、县、乡镇、厂、村,甚至是治理脏、乱、差和依法治路的口号提出来呢。常见的、常说的、常用的事物未必就把握住其精髓了。我们从大量的政府行为中看出,许多人并没有把握住法治的精髓。他们的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或者是庸俗的,或者是走样的,甚至是与基本国策背道而驰的。透过对“法治”口头语的分析,我们可以对当代中国法治的错误认识分为以下几种: 误区一:把法治理解为“法制”。 此观点把法治理解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践中片面重视“有法可依”,进而造成立法数量的急剧增加,而立法的质量则难以保证。中国古代也有比较丰富的法制,但是它不是法治社会,而是人治社会。法治社会的真正建立 确实需要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所以我国就已提出了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但是我国还没有进入真正的法治社会,因为要建设法治社会,除了完善的法律制度,还需要具备其它条件,诸如树立公民的法治理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 误区二:把法治理解为“法律的治理”。 这种法治的工具化倾向与法家的依法治国有许多相似之处,实践中,许多地方纷纷提出依法治省、市、县、乡、校等口号,甚至还有治厕等口号,许多部门也竞相提出要依法治山、水、林、路的口号,将“依法治X”口号泛滥了。以上口号体现了大家对法治的理解,认为法治是党和国家依法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控制。这是对法治的误解。法治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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