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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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2003年春中国爆发了非典(SARS)后,中国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研究引起了广泛关注。非典之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论文联盟WwW.LWlM.com,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2006年1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标志着中国公共事件应急系统已经初步建立。 一、应急管理和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概念 城市突发公共事件(Public Emergency)是指在政府公共管理领域,城市突然遭遇到的对于群众人身、公共财产或公共环境等方面造成的非常态事件。在这样的紧急状况下,需要政府部门的以非常规程序迅速做出相对决定并且通过调动其他有利资源等方法进行有效的解决这一系列事件。 应急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是相对于发生重大事故和灾害风险等特殊问题所提出的,是指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反应机制,采取了一系列必要措施,其目的是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和破坏程度,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终止危险状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关活动。 二、增强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过程中暴露了中国政府管理存在的诸多弊病特别是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众所周知,2003年非典事件推动了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结合事前准备不充分、信息渠道不畅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不健全这一系列问题促使新一届政府下定决心全面加强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在2004年2月5日,在北京市密云县密虹公园举办的第二届迎春灯展中发生了踩死、踩伤游人的重大灾难性事故。原因一人在公园内的交通要道拱形桥上跌倒,造成其他游客拥挤,导致37位游客死亡,37位游客受伤。 2008年对中国应急管理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年初,中国南方特大雪灾、拉萨“3·14”暴力事件和“5·12”汶川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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