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精神与中国现代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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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精神与中国现代文学
在《宽容》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一书中,房龙引用了《大英百科全书》对“宽容”的解释:“宽容(来源于拉丁字tolerate):容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的自由,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虽然这里的“宽容”是针对宗教而言的,但是宽容所强调的自由与容忍的价值观则具有普世价值。对于中国现代文学来说,此种意义上的宽容是缺失的,在文学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不宽容的态度。从“五四”新文学开始反对旧文学的那一天起,中国新文学就已经预设了不宽容的精神内涵。反对旧文学的决绝态度使本来就缺乏宽容精神的中国文学从此走上更加峻急与偏狭的道路。 “费厄泼赖”是英语Fairplay的音译,原为体育比赛和其他竞技所用的术语。意思是光明正大的比赛,不用不正当的手段,后引申为公正、公平、宽容、民主的人文精神。1925年,鲁迅先生从当时的政治斗争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出发,总结了“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的沉痛的历史教训,写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这样一篇阐述对敌斗争原则的著名杂文。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当中,鲁迅先生希望能够见到一种和谐生存的局面——相信中医的与相信西医的能各得其所,“我以为这确是极好的事。倘能推而广之,怨声一定还要少得多,或者天下竟可以臻于郅治。”但同时他又否定了这种局面出现的可能性,“但可惜大家总不肯这样办,偏要以己律人,所以天下就多事。”虽然这篇杂文有其写作的现实背景和具体的针对性,是从政治斗争的角度阐发了当时并不具备实行“费厄泼赖”的条件,但是这种强调具体条件不具备而导致的缓行却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历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于中国现代文学来说,“费厄泼赖”一直在缓行。非但如此,在文学观念与创作的论争当中,连打“落水狗”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都失去了,甚至是不问青红皂白的一顿乱打。缓行“费厄泼赖”使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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