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一体化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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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一体化的思考
随着我国财政管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理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些弊端也开始显露,一直以来,基建会计游离于会计核算之外,事业单位的基建经费收支和事业经费收支分别单独立账,实行独立核算,这违背了综合预算的根本要求,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此实行基建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一体化核算,是事业单位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为此,本文分析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探讨实现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一体化的具体策略。 一、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的共通点使两者合并成为可能 首先,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具有相同的基本性质,两者同属于财务会计范畴,会计目标都符合国家经济管理的要求,具有财务会计对外提供信息的基本特征;其次,两者的主体核算范围相同,都是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再次,两者核算的财务项目具有连续性,基建会计是基本建设资金转为生产单位的资产核算,两者核算内容同属于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 2.进行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的整合在实践中具有可行性 早在20世纪初就有很多行业实行了基建会计与企业会计并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这就为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的一体化提供了有益借鉴。由于事业单位中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核算有众多的成功案例,而且有着很长的发展历史,经过实践的检验和证明,事业单位进行两者的合并,即实现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一体化是有可行性的,符合会计核算的发展趋势。 3.收支分类政策的改革提供了方向引导 自从财政部实施全面的收支分类改革以后,在支出分类科目中取消了基建支出,各单位要依据自身的职能来确定相应的类、款、项科目,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分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按照经济支出分类科目的款项,进行明细科目核算。新的经济支出分类科目的设置和《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为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一体化提供了方向指导,也为两者的合并提供了可能。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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