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及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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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及防范
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独立审计准则中对审计风险的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计意见的可能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深入,审计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监督作用日益突出,审计风险也随之加大,如何加强审计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和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信誉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从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角度分析 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不准个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只批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现在我国大约有80%的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对事务所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对事务所的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事务所对外赔偿不涉及股东的个人财产。这样,作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不必为出资额以外的私人财产担心,从而使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意识很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也仅仅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如果仅让它面对社会承担有限责任,那么他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就失去了最根本的机制约束和保障。编辑:www.ybask.Com 。
(二)从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角度分析 虽然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诉讼的增加,注册会计师对审计风险增加了一定的认识。但总体来说,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执业过程中还普遍存在侥幸心理,风险意识还比较淡薄。在审计过程中,存在接受委托时的只求招揽客户,不问客户情况,到现场执业时的只求效率,不求质量,最后报告阶段的任意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一切从经济利益出发,而不计审计风险的现象。 (三)从外部行业监管的角度分析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一是行业监管出现多重管理的现象。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税务部门等都会对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质量实施监督,这就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了一个被循环监督的困境,这样既容易出现监督空白,又人为加大了监督成本。二是行业监管不力,权威性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 (四)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 如果被审计单位缺乏内部控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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