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声乐演唱表演艺术中的二度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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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声乐演唱表演艺术中的二度创作
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是演唱表演者通过特有的艺术表现手法以赋予音乐作品崭新的艺术面貌及新的生命。它是通过演唱表演者音乐演唱表演的再次诠释来再现乐谱中生动的过程,并且通过理解作曲家创作作品与乐思所想表达的意境之外的一个创作过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程。音乐演唱表演者或声乐演唱者身为创作于音乐欣赏并联系音乐的中介环节,不但要通过创造性的艺术表现,丰富音乐作品原本的羽翼,同时也担负着创造性地再现作曲家音乐作品的使命,为音乐听众的审美的心灵飞向音乐作品更高的彼岸。作为二度创作的声乐演唱表演环节,除了对原有音乐作品以及音乐形象的把握,在必须要再现作曲家音乐作品以及准确完美赋予创造性的演唱表演的同时,最终目的就是声情并茂地演绎诠释音乐作品的内涵,而不在于照本宣科式的仅仅表现乐谱内容。因此,声乐演唱表演是声乐创作的艺术展示,声乐创作是声乐演唱表演的坚实基础。 一、声乐演唱表演中的基本原则 1. 对原作品的情感与结构的尊重与理解 二度创作有一个原则和范围,它绝不是自由、任意和无限制的。编辑:www.ybask.Com 。 二度创作的首要原则就是:创作要体现对原作品的情感与结构的尊重与理解,不能歪曲作者和内容的基调,必须在一度创作规定内容主体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违背作者创作的初衷。因此,从音乐创作过程来说,作曲家一般都是直接或间接地通过音乐作品,对社会生活的体验,通过歌词、乐音加以表现,然后抒发以情感为核心的内心体验以及对时代生活的感受。歌唱者要在诗歌主题中,引发并引申自己的感情。因此,对于二度创作来说,对原作品的内涵与情感的把握就显得更为突出。 2. 掌握作品的风格来突出个性 这就要求演唱表演者不仅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长,还要对音乐作品有自己独到的解释,并且形成独特的个人演唱表演风格,找到最适合于自己的演唱表演方式。最终在自我认识的基础上,重新去诠释作品。当然,个人风格的体现是音乐演唱表演的创造性和真实性的结合,是要在忠实于原作艺术色彩的基础上,发挥演唱表演者的创造个性。 声乐艺术中技巧是手段,情感的运用是基础,二度创作是二者的完整统一。二度创作在声乐演唱表演艺术中是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的。只有这样,声乐演唱表演艺术才能感染人,才能提高到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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