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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新闻传播学意义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新闻传播学意义
,杨乃武十月初三去店里买砒霜,而小白菜供称是十月初五日傍晚从杨乃武手里接过砒霜的。但是,有人证明,十月初三日,杨乃武在杭州参加乡试回来后乘轿去了南乡岳母家,到十月初六才返回余杭家中,人不在余杭,岂有买砒送砒一说?
  再次,《申报》集中报道了杨乃武与“小白菜”遭受的种种酷刑。《申报》公开披露胡瑞澜复审情形。1875年8月14日的《申报》报道说:胡提审葛毕氏,刑讯至六昼夜,铁练之陷入膝骨而抽之复出者,至再至三,然仍未得丝毫口供。胡以该妇熬刑不住,遂提杨乃武上堂,研问许久,终莫得其实情;乃掌嘴四十,责毕旋斥之曰:“余犯早已画供,葛毕氏亦已于今日供出因奸谋夫实情,尔现在既不肯招认”遂喝令取重刑上堂。杨乃武两泪交流,伏地而哭诉道:“乃武读书之人,非比汪洋大盗惯能熬受严刑。大人命取刑具至前,乃武已肝胆俱裂。既已如此,请大人着刑房开出供词,某当照供承认画供;即蒙皇上圣鉴,再派大员来杭,某亦当照今日开下供词承认,断不敢图申冤枉,添受活时痛苦也”。
  (三)杨乃武与“小白菜”是《申报》议题设置功能的集中体现
  《申报》对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的报道体现了媒体的议题设置功能。来源:Www.Ybask.Com 。
按照学者陆永棣的研究,《申报》对杨乃武案件的报道和评论大致出现了三次高潮:第一次发生在登载进京呈控的呈词后,《申报》认为本案存在重大疑问,应该予以追究,其立场开始了从单纯的社会新闻报道开始向怀疑衙门认定事实,揭露审理中可能存在的弊端转变;第二次出现在钦命胡瑞澜审理本案前后,《申报》每隔几日就有消息见报;第三次发生在刑部提审本案前后,《申报》更是把报道推向了高潮。当《申报》将该案当成一个普通社会事件进行报道时,受众也就将其当成一般的偷情谋杀案件作为谈资;但当《申报》揭露了案件中的种种疑点,暴露了众多案件黑幕的时候,当时的广大受众几乎无人不谈杨乃武、无人不知杨乃武,而且众口一词都认为这是一件冤案了。
  二、杨案作为媒体事件何以发生
  杨案发生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处于典型的压制型社会中。在这种社会形态下,媒体容易直接受到政治权力的影响,新闻媒体被认同于国家,并服从以国家利益为名的理由。“压制型社会”在古代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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