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语境下威权政治体系合法性危机的凸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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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语境下威权政治体系合法性危机的凸显
一、关于威权政治体系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既没有建立社会主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义制度,也没有完全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南韩、新加波)和地区(台湾、香港)相继进入发达资本主义行列,人们把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模式称为威权主义。一般认为,“威权主义是一种处于极权与民主之间的过渡阶段的政治形态”。它的主要特征是:(1)权力高度集中于个人或少数精英集团,多以强制性与操纵性的方式进行统治管理,反对派受到严格的压制;(2)其合法性主要来源是体系内政治强人的个人权威以及一套意识形态的叙事,社会成员对其政治认同较低;(3)具有较为开放的民间经济自由,社会也有一定的自主性,个人可以相对自主地安排私人活动。作为一种过渡性的政治形态,,威权政治体系是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产生的,因此要考察威权政治体系的处境与发展趋势必须结合现代社会的背景分析。 二、合法性:一个威权政治体系绕不过去的问题 政治体系的确立、运转、维持,功能发挥,需要一套组织化的暴力系统来作为后盾保障,同时还需要其对民众的功利诉求有所承诺与兑现。编辑:www.ybask.Com 。 相对于“社会彻底政治化、国家吞噬个人”的极权体系而言,威权政治体系无疑具有更大的进步性和善性,但与民主宪政国家相比,它还缺乏可以作为政治体系牢固根基的现代程序权威及其具体的制度安排。权威不足使得威权政治体系往往处于一种非稳态的状态,而为维护自身的稳定存续,它对暴力使用与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依赖性。但此两者都有其内在缺陷与效力局限。 就暴力而言,它本身的强力性以及暴力施受主体间的不对称性,使得它在现实使用中容易异化为专断、野蛮的压制工具。“通常情况下,它凭借政治制度与机构,对个体的心理与生理进行强制性的约束;而在极端情况下,它甚至动用国家与战争机器,对个体的肉身进行强制性的剥夺。”而且暴力本身亦受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所限,一旦理应作为统治基础而“引而不发”的潜存在的暴力成为一种经常的施政逻辑与管理手段,被常态化、扩大化地使用,就会陷入“民不惧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暴力失效境地,同时,它还会在社会中激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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