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从独立性角度试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           
从独立性角度试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

从独立性角度试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

一、我国国家审计体制的现状和评析
  从新中国成立到1983年审计署成立前的34年间,我国一直未设立单独的审计机构,国家审计监督职能一直为财政部门所行使,我国还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审计体制;1983年我国成立了隶属于国务院的审计署,我国有了独立的审计部门来行使审计职能,初步形成了行政型的国家审计体制;1994年8月31日颁布了《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这使得我国行政型的审计体制法律化,使审计职能在法制的轨道上得到更好发挥;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2006年2月28日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再一次明确我国实行的是行政型审计体制,审计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一)我国审计体制的现状
  1.领导体制
  审计机关领导体制,是指审计机关的隶属关系和审计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我国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有别于其他行政机关的领导体制,它具有三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审计机关直接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领导;二是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同时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三是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编辑:www.ybask.Com 。

  2. 机构设置
  我国审计机关有两种,即中央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中央审计机关是在国务院总理直接领导下的审计机关,即审计署。审计署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我国的最高审计机关,要接受国务院的领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以独立的行政主体从事活动,直接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地方审计机关,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审计机关。
  3.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新修订的《审计法》第十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按照该条规定,我国审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有两类,即审计机关驻地方派出机构和驻部门派出机构。目前,审计署在地方18个城市设立了驻地方派出机构,称审计署驻××特派员办事处。一些地方审计机关为便于工作也在其审计管辖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独立学院植物学校外实习教学
    独立学院法学校外实习基地创
    论当代中国独立电影发展之路
    关于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思
    浅析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管理的
    试析独立保函在国际贸易实务
    影响国家审计独立性的主要因
    行政法视野下的独立学院的权
    独立学院非金融专业金融学教
    浅议独立学院管理学科中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