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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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探索
一、兵团团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监管立法进程滞后:政资企分开落实不到位,行政手段使用过多。由于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的客观事实,加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员多来自行政管理部门,习惯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命令来处理事务,缺乏微观方面的经验, 因而,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常常借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一些师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监督管理过程中,仍延用传统行政手段管理方式,对企业事项不分大小,全部采取行政干预审批式的管理,未经过审批的事项,各出资企业都不能做,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效率不高、责任不清、扯皮推诿的现象。 2.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权权责不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国有资产授权营运主体,主要是受托行使所有者职能,进行资本运营。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国有出资人不到位,从而导致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权不清,权责不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派出的产权代表往往与企业经理阶层形成利益共同体,他们所追求的不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是个人收入的增长,形成新的“内部人控制”。编辑:www.ybask.Com 。 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在出现经营亏损时,经营者有足够理由推卸责任,使得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责任不能够落实。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设亟待加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不完善,兵团重点考核国有出资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经济指标,忽略了国有资产的占用成本,容易形成虚盈实亏。国有出资企业经营者收入与其经营业绩挂钩不紧密,业绩考核奖惩办法不完善。企业盈利了,对经营者的激励不够,不足以刺激经营者的积极性,缺少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体系, 二、完善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措施和建议 1.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保障。推动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要以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建设,依法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合理界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准确把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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