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循环经济和循环经济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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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立法是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今年来,水体污染、黄河断流、沙尘暴、江河洪水等都凸现了生态问题的严峻。为了在保护经济发展的高速度的同时,确保环境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根本的措施是改变经济发展的传统模式,向循环经济模式转变。 (二)中国环境法的修改是循环经济法的构想 第一步,在《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作为循环经济基本法颁布实施后,制定一部《废弃物处理法》并修改已经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将两部法律作为循环经济的综合法。 第二步,修改《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对循环经济作出规定,并对总则中的部分章节、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删,补充循环经济相关内容,删掉与循环经济不符的章节和条款。 第三步,对宪法和其他的基础部门进行修改,如民法、刑法。使环境在国家根本法的指导下与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一个完整、有序的法律体系,他们之间相互制约和合作,在促进各自利益和价值目标的同时,相互协调和平衡,以共同实现建立循环经济的总目标。 第四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专项立法,并制定专门针对具体行业的专项立法。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文明,公众的法律权益会更进一步的得到保障。上一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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