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的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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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政府不再是市场的主导,只有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精神。 科学合理的标书指明了货物的技术参数等指标,供就商据此无明显漏洞可钻,这就避免以较低价格中标但所提价的货物也为低档货物现象的发生。 三、组织采购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 1.集中采购部门可能存在的问题。政府采购中的采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采购的效益,一个是时间效益,一个经济效益。 在经济效益上,集中采购部门是否可以选择正确的采购方式,是决定采购效益的重要方面。一些项目在执行中出现频繁的流标导致项目支出过大,究其原因前期论证不充分,对于采购方式的运用不合理造成的。一个资金很少的项目如果公开招标,那么所浪费的时间和资金甚至可能超过项目本身。 在时间效益上,集中采购部门能否合理安排各个项目的采购时间,将项目按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排序,兼顾公平与优先。有些货物的采购是具有很强的季度性的,比如树苗、溶雪剂等特殊用途的,过了时效其使用价值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于采购了一堆废物。 2.专家评审可能存在的问题。货物采购的质量是需要专家来保证的。专家的专业水平是决定招标采购质量重要的一环,尤其在综合打分的项目中给予专家的自由裁量权是很宽泛的,也最能考验专家的专业判断能力和职业熟悉程度。加强专家队伍的管理也是政府采购的重要工作。这就涉及到专家的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的完善。 (1)专家的选用应本着,量才适用,不拘一格的原则。现在的专家库多以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作为准入门槛。在实际的采购中所体现出的弊端也被突显出来。有的专家已经多年不从事相关的专业实际,对行业的最新动态和价格掌握不准确。而一些长期从事此工作的人员由于不符合专家库的录用标准而未被录用。这就导致有证无实的专家出现在招标现场,而真正可以担当起专家职责的反而被排斥在招标之外的现象。这就需要在专家的选用上,采取不拘一格的 原则,增大录用的范围和录入专家的数量,使可以胜任专家工作的人员,尽可能的被选入专家库。 (2)实时管理。当入口环节实行宽进的情况下,鱼龙混杂的局面不可避免,这就需要对专家库的专家进行严格的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3)严格的退出制度。退出制度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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