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的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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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 为实时管理的最终结果,应严格实行,否则实时管理就形同虚设。 对于专家库的管理,应该形成完善的监督、评价机制。对于现场的评审环节,对于专家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给予充分尊重的同时,要对其评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专业水平进行评价。在新专家的初始使用中,可以另行聘请专家对现场评标专家的表现进行评价,对于不能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专家予以淘汰,对于表现值得商榷的专家予以继续察看的评价,如果多次表现均不能达到配合政府采购工作标准的予以淘汰;对于再现尚可的专家也有必要实行定期的评价制度。而专家库中的专家至少要符合以下两点要求: 首先,专家应该可以胜任检查供应商商务资质的工作。是否具备投标能力,能否能按时完成招标所要求的供应数量和质量。 其次,专家可以运用专业的眼光来看待商品。是否可以发挥现实的作用,是否有较高的性价比。 四、验收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 验收环节是货物采购的收关,俗话说“编筐织篓全在收口”。这个口是否收得好、收得住全在验收。这就需要专门的验收部门或专业的验收团队来进行重点项目的验收。验收不好会出现很多问题,一是与供应商串通以次充好,采购人收受回扣等;二是缺乏专业的技术经验,对货物的质量无法严格把关。 验收环节也需要专家的参与,但不能是招标环节中的专家,因为一个项目如果从头至尾都由一个专家进行判断,既使排除故意的舞弊行为,也可能存在为自己在招标环节的错误进行粉饰的现象,从而使不合格产品变为合格产品。所以,在验收环节对于专家的管理和监督则更为重要。一要避免招标环节的专家再次出现;二要选择专业水平高超的专家来胜任把关工作;三要摸清专家的社会关系,避免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入选。 每年使用政府资金进行的采购资金额度达到几千个亿。这几千个亿的资金使用是否真实,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切身利益。货物采购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是审计监督的基础。采购资金使用的合法性是审计监督的准绳。采购资金使用的效益性是对采购效果的最终考量。政府采购的审计不同对一般的政府审计,审计部门既应站在审计的立场上,但也要兼顾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不能主观的、教条的去运用法条和规定。各个环节的问题都可能构成审计的风险因素,因此,对于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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