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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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足额发放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缺少必要的监管措施。建议实行双印鉴付款制度,即每笔转付资金的使用必须要盖有村和乡镇两级有关人员的印章方可付款。同时将转付资金列入村民主理财和专项审计的重要内容。 3.2 加强代理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 代理服务是将村里的账和钱通过委托关系统一管起来,在缓解了干群之间关于村级财务透明度不高而关系紧张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对委托管理资金安全的顾虑。因此,应加强代理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以消除老百姓的顾虑。 3.3 加强代理服务的资金与人员保障 代理服务无疑会增加乡镇政府的业务量和财政负担,这就要求乡镇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专设代理服务工作经费,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人员配备方面,规定必须聘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代理记账员。 3.4 加强农村会计票据管理 农村一直以来缺乏规范的票据,收支多是白条、自制凭证,形式多样,内容不全,容易弄虚作假,因此在推广代理服务工作时,应积极做好票据管理工作,统一印制相关凭证、票据、报销表格,规范票据的使用。 3.5 加强农村财务公开的细化工作 为避免财务公开的形式化,应当统一规定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特别要注重财务公开内容的分类及细化,使老百姓真正能够看得懂。 4 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4.1 树立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能否真正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关键在于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只有领导高度重视,才能切实保证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能够长期有效的执行下去。党政领导在推动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过程中,要得到广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配合与支持,引导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切实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职责,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制定完善的村民反馈制度,如:实地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设立专门意见箱、网络评价等。认真听取广大农民的意见,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4.2 完善监督体系,实现有效地监督与管理 首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从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领导干部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自我监督。此外,应采取一些外在约束措施,如如为了明确责任,对相关活动进行签字盖章,定期进行内部绩效考核评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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