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多党合作”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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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组织和政权机关的负责人,更应自觉地接受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真诚地对待和采纳他们的意见,要经常性的评估中共地方各级组织及其职能部门(主要是统战部)的效能,及时发现基层多党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使多党合作制度在基层健康、有序、高效运作。 (三)“基层多党合作”工作要抓好重点 一是抓好基层统战工作的重点对象。《如何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指出:县级统战工作要以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社区统战工作要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为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统战工作要以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3]。也就是说,“基层多党合作”工作的重点对象就是基层“党外代表人士”。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大多成长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历史时期,自身具有明显的优势,但与老一代党外代表人士相比,他们的成长经历比较单一,没有老一代党外代表人士那样的知名度和威信,因此,更加需要通过加强培养,提高他们在各方面的素质。尤其重要的是,中共组织及其职能部门(主要是统战部)应与民主党派中央、省级委员会合作,帮助搞好民主党派的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其成员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和实效,构建起我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从中央到基层的良好机制。 二是抓好“基层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过程。制定基层政治协商制度和检查办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过程。中共的机关和部门与民主党派共同参与制定制度,大家一起出主意、想办法、形成共识后再制定制度,才有可能被自觉地遵守。 (四)在开展具体活动中实现“基层多党合作”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具有鲜明的基础性、区域性特点,与中共合作的形式也有鲜明的多样性。因此,中共基层组织应积极主动地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密切工作联系,结成平等互助、相互交流、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新型合作共事的关系。“基层多党合作”,除了民主党派及其成员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这样的大事以外,更多的是在“结对共建”平台上开展活动,进一步拓展中共组织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空间。“结对共建&rdquo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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