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的政治经济大国,是一个拥有巨大潜在不确定性的力量。正如中国领导人和世界贸易组织的领导人均一再强调的,没有中国的参与,这个组织就不能说是完整的。对于追求代表性的八国集团而言,这句话也一样适用。
但是,中国一再拒绝参加八国集团有关活动,主要出于两个理由,其一是: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而原来的七国集团(g-7)和后来的八国集团,是发达工业化国家确定和讨论世界议程的组织,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有与他们完全不同的问题,有自己特殊的议程。其二是:中国希望在联合国的体制下,讨论国际问题,制定世界议程,而不是由某些国家集团代替联合国,当然也不会同意由几个发达国家决定世界事务。
随着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世界形势的演变,尤其在“9·11事件”之后,伴随一个新的国际体系的发轫,上面的两个理由,都面临着调整的必要。
第一个问题,在新的国际体系背景下,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发展中国家如何看待全球化?如何加入全球化进程?我们知道,近年来,八国集团峰会的后面,总是有一批“尾随者”,即全球化的抗议者。一个发展中国家,是否就应当像那些“尾随者”一样持一种抗议的姿态呢?是否像他们那样成为会场外面的叫喊者呢?当中国的经济已经深刻地融入世界经济,其经济实力已经得到巨大提升的情况下,“门外的抗议者”与国家的利益是冲突的。
摩根士丹利首席经济师史蒂芬·罗奇向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提交“2003年预测”报告指出,中国创造的增长相当于2002年全球gdp总增长的17.5%,其增长贡献仅次于美国。2002年中国制造业取得的增长占全球同范畴增长的29%。罗奇认为,今天的中国正为全球疲弱的经济增长作出了高度不合比例的贡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也显示,1980年到2000年期间,中国经济增长对世界gdp(ppp)增长的贡献率为14%,仅次于美国(20.7%),排名第二,而位列第三的日本,其贡献率只有中国的一半,仅为7%。中国对全球贸易增长的贡献目前已跻身世界前三甲,不久将取代日本成为亚军。
也许有人对这些数字会提出质疑,但是,中国的经济已经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则是没有疑问的,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是这样看中国的,而如何“看”往往决定着如何“待”,别的国家对待中国的方式,显然已经不同以往了。与此相应,尽管我们仍然是发展中国家,但是,我们“看”发达国家的方式也需要转变,“待”他们的方式也应当转变。实际上,这样的变化,一直在进行。
第二个问题,在冷战结束、尤其是在刚刚结束的伊拉克战争的背景下,实际上就是联合国要不要改革,中国如何看待它
的改革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国际上已经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就是联合国需要改革以适应新的世界形势。中国对此改革应当支持。
联合国体制是“二战”的产物。它反映了1945年战胜国主导下的国际格局。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国与国之间发生战争,也就是维持和平。但是,冷战结束以来,战后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球化、区域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恐怖主义成为主要的威胁等,都冲击着二战后建立的国际架构。在这样的背景下看,改革联合国体制,确实势在必行。
比如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构成和否决权问题。这是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就结构来看,目前的五个常任理事国显然不能反映国际权力现状。比如印度有10多亿人口,而法国只有6000多万人口,但是后者却能够否决掉任何自己不喜欢的决议。就否决权本身来看,这种权力是否合理呢?有学者认为,否决权是一种特权,而不是一种权利。
再比如联合国的执行能力的问题。联合国决议的执行,要委托给具体的主权国家。而人们总是担心,受托执行联合国决议的国家,会悄悄地塞进自己的私货。比如,1991年的海湾战争得到了联合国的授权,但是,还是有舆论认为,美英等盟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开战的。对于不遵守联合国决议的国家,往往徒唤奈何,制裁也解决不了问题,而且制裁无法把政府同人民区别开来,受制裁伤害最重的,是那些本来就遭受国内制度伤害的人民。中国是联合国体制的主要建立者和受益者,那么中国对于改革联合国究竟应持什么态度呢?总的来说,支持联合国改革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也是这个组织继续拥有合法性的条件。因为,作为联合国创始国,中国是联合国合法性的重要来源。而重建联合国的合法性,更需要中国的参与。
相对于“二战”后敦巴顿橡胶园会议时,中国目前的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力量已经极大地提升了,无论从绝对方面看还是从相对力量看,都是这样。当时的一流强国,苏联、英国,目前都衰落了,法国作为欧洲的代表,在当时是一个弱国,现在仍然是二流国家。而中国则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更重要的是,中国拥有全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联合国的任何改革都应当尊重这巨量人群的权利。鉴于此,我们应当积极推进联合国的改革,把建立民主的国际体系作为一项基本的国家目标,以使联合国适应新的权力现实。
再者,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逐渐摆脱了孤立状态。中国融入国际组织的进程,与国内的改革保持了同步,前者有时甚至是国内改革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国际上的形象和承诺往往成为国内改革进程的摹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动力。中国政府先后于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目前中国已批准或加入了18个国际人权公约。这些承诺,也是国内经济、政治民主改革的方向。这也是中国国家利益之根本所在。推动联合国的民主改革和联合国宪章民主精神的普及,也就是推动中国的国家利益的实现。
由此可见,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际格局的演变,以及中国国内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改革,上述两项阻碍中国参与八国集团峰会以及最终参与该组织使之演变成九国组织(g-90)的理由,已经趋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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