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进行预算,以掌握现金流动信息、平衡资金余缺、提高资金利用率、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发展。全面预算的具体操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编制。企业集团可通过上下结合的方法提前编制下一年度的预算。首先,集团公司在对市场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整个集团的发展战略先提出预算目标,并将其进行分解下达给各成员企业;然后,各成员企业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总体目标,结合自身具体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各自的预算草案;最后,由集团公司将上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并召集成员企业进行协调,经过调整最终确定各成员企业的预算方案,在此基础上编制企业集团的总预算。此外,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公司还可根据市场需求的周期性变化规律,将年度预算分解为月度预算,如此编制出的预算科学合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2)预算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企业集团可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实施恰当的激励措施。企业集团中各部门、各层次特别是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以确定的预算目标为依据,不允许执行其他方案或各行其道,特殊情况下的成本或费用支出必须申述理由报集团批准后方能执行。
(3)预算控制。运用网络通讯技术进行动态控制,特别是在财务统一核算的体系中,各级财务人员及时将每一业务活动的信息录入系统后,系统自动将实际数与事先存入的预算数进行比较、发现差异,集团公司据此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相应对策,再通过与各成员进行双向的信息反馈,不断调整预算执行偏差或对预算进行修订与改进。从而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
(4)预算考核。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预算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成员企业经营负责人的一项重要指标,并与其薪金待遇、职位任免直接挂钩。
(四)成立资金结算中心
企业集团可通过设立资金结算中心来实现对资金的集中管理,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资金结算中心应具备结算与内部银行的双重功能,因而该中心可隶属于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引进银行机制来实施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调控。
1、行使结算职能。资金结算中心以企业集团的名义在银行开立统一的账户,集中办理集团各成员企业的资金结算业务。各成员企业不得在银行开立账户,集团内所有收入均进入统一账户,所有支出由结算中心集中办理。结算中心应负责审核每一笔资金的支出,即审核资金的支付是否经过规定的审批流程、是否超过当期预算、是否存在风险等。做到事前控制,防止不合理的资金流出。
2、行使内部银行职能。各成员企业在结算中心内开立内部银行账户,一切款项的往来均经过内部账户进行,结算中心按银行同期利率向下属企业支付利息。同时,结算中心可将集中起来的暂时闲置的资金,以贷款的形式将其分配给需要资金的下属企业,从而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的相互调剂,尽可能依靠集团内部自有资金满足生产经营和投资的需求。此外,资金结算中心还可以集团名义统一对外融资。凭借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较高的偿债能力来争取到诸多优惠的银行信贷支持。
(五)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集中的财务管理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机制来保障运行和分散风险,与此相适应的,通过审计可以监督集团成员企业经营的合规性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审计不仅可审查财务管理的成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他控制方法的实施。由于目前外部审计侧重于对年度报表的审计,因此,对于日常生产经营的监控主要还应依靠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首先,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如审计委员会,配备足够的合格审计工作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具体承担集团内部的审计和监督智能;其次。明确内部审计重点,以预算为依据,侧重审查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规范性、经营利润真实性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工作,及时发现成员企业中弄虚作假、违反制度等问题;最后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规范、考核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只有合理评价成员企业的经营成果,才能激励成员企业的不断发展,最终实现与集团整体利益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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