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国60年来,我国由计划企业经营管理。
(2)模式二:政府专业管理机构模式,由政府成立具有较强经济、技术实力的代理机构,按事业单位管理,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
(3)模式三:项目管理公司竞争代建模式,政府设立准入条件,核准若干具有较强经济技术实力,有良好建设管理业绩并能承担投资风险的项目管理公司参与项目代建竞争,由政府招标选择较好条件的公司承担代建任务。
比较而言,模式一政府意愿虽然可以较好的实现,但由于代建单位事实上与政府还是一种行政隶属关系,市场化不够彻底,难以避免政府寻租行为的存在。模式二中代建事业单位以政府的身份出现,便于协调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代建事业单位是新设机构,实质上是政府机构的一种职能
延伸,是一种变相的行政性垄断。不仅增加了财政支出,而且使得其它市场主体失去了竞争项目管理的机会。一旦项目多,任务重,会导致管理力度和水平的降低,会降低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率。模式三由政府设立准入条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选择代建单位,可以避免制定做法的不企业,在委托问题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使得政府主管部门和代建单位之间存在道德风险的问题。
4代建制的完善措施
4.1制定完善代建制的法规政策
目前我国地方出台了一些代建制管理的暂行规定,各自为政,比较混乱,全国缺少统一指导规范。建议我国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力量,尽快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将代建制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LocALHOst该办法主要内容应该涉及代建项目类型、代建项目工作程序、项目代建单位条件与选择、代建工作内容、代建单位的权利与责任、代建项目执行标准、代建项目报告制度、代建项目执行标准、代建项目报告制度、代建项目的验收与移交、代建项目咨询管理费用标准与支付、代建项目中止与终止、防止腐败条款等众多内容。从而为代建制的实施与发展指明方向。
4.2建立简单可行的承包商准入制度
为了有效地遏制承包商的舞弊行为,可以要求承包商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时,必须提供有关资料来证明自己没有偷税漏税、违法、违约、行贿的前科。也可借鉴英国承包商资质管理模式,建立政府投资工程认可承包商名册,这样就可以减少业主对公司审查的工作,简化工作,节约费用。
4.3建立全面的绩效评估体系
为了更好地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控,实施评估代建单位的工作绩效、诚信行为,不仅对项目实施的前期、项目实施中进行有效地评估,更重要的是对项目完工后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今后代建单位招投标的重要衡量指标,建立起全面的绩效评估体系。
4.4加强政府监督
对于政府监督要做到内外结合,即内部监督是防止个人舞弊,外部监督是防止组织舞弊。要打破传统的重审批,轻管理,实现政府投资管理模式由被动的审批管理向搞好项目储备、前期研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新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要依法实现百分之百招标,防止暗箱操作,权利寻租和政府官员腐败等现象,对公益性项目要实行“代建制”,对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要上网公布,让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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