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企业社会责任谈起,就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原因展开论述,阐述了如何构建起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外部环境,以及对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会责任;分析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最普遍的定义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不仅为自己和股东创造财富,还应该考虑影响或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相关利益人(包括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社会弱者以及其他社会人员)的利益,并对社会承担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环境责任以及慈善责任四者的有机统一,具体包括创造财富、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这与我国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
2 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与发展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办社会”职能,要求企业必须承担职工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责任;在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对经济利益的片面追求以及转型时期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因素影响,很多企业漠视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缺乏诚信,主要表现为欠债不还、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2)无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严重;(3)忽视劳工问题,漠视安全生产;(4)逃避国家税收;(5)不正当竞争泛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些事件的频繁发生,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下降,企业和企业家没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已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认识。
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关注。loCaLhOst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企业除创造财富,关注员工之外,还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等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还关系到企业的目标定位,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战略。
基于现阶段我国的基本情况,厉以宁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出人才、出经验。第二,企业必须重视经济增长的质量。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企业所在地区的污染,改善环境。第三,企业要为社会的和谐做出贡献。问题是,这三个方面在企业的决策行为过程中,并不总是能保持一致,矛盾时常出现,企业经常面临选择。那么,企业如何才能实现这三者的平衡与协调,做出正确的行为;而政府和社会又该为企业培育一个怎样的环境呢?
3 企业未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分析
3.1 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理念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内因通常是主要矛盾,所以,首先从企业的内部原因来揭示问题的根源所在。
首先,由于目标的冲突以及事物本质的矛盾,企业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之间并不总是能协调一致的。面临这种冲突,企业会作出怎样的选择?到底是要经济利益,还是兼顾社会利益?日本企业之父涩泽荣一曾说过:“当然,世上的商业、工业都是为了图利,不必多言。如果工商业没有增加利润的效能,工商业就毫无意义,也没有什么公益可言。”也就是说,“企业为什么会存在”决定了企业追求财富的必然性,而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经营目标和考核评价体系更强化了企业的经营责任目标。
其次,从我国目前的企业现状分析,不难看出,享有盛誉的百年老店并不多,多数企业经营几十年,甚至几年就消失了,这与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不无关系。因为从一开始,企业就没有确立一个长远的发展理念;也没有把企业发展与员工职业规划、社区发展、社会公益等问题联系起来。这种理念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3.2 政府的职能履行
第一,政府作为管理者,应有效履行宏观调控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但政府常常定位于企业的管理者而非服务者,缺乏公正、协调、责任和自律意识。而且,政府往往只注重经济总量增长,忽视了经济的协调发展,对企业的考核指标体系统统量化为利润、税收指标的增长,而忽视了环保问题、企业成长能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情况。
第二,目前,我国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且政府对企业行为并无严格的奖惩机制。例如,排污问题,政府近几年在环保问题上花了大气力,制定了各行各业的节能减排措施。但有一部分企业以没钱投资环保,根本没付诸行动,反而以破产、职工下岗为筹码。出于社会安定以及经济增长考虑,政府多半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甚至还为其开脱。这里涉及的不仅是执行不力的问题,更关乎社会公平公正问题,严重挫伤遵纪守法企业的积极性。如果有企业违规了,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更多的企业会倾向于不履行这种消极义务。与之相伴相生的便是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问题,惩罚不力,只会令企业失去遵守法律制度的动力。
3.3 社会的诚信度
中国是文明古国,讲究仁义礼智信,然而,发展到今天,却在诚信问题上走得太远,首当其冲的是环境保护和食品、生产安全等问题,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受到严重挑战。在缺乏诚信、信任缺失的大环境下,企业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成长土壤。
4 改进建议
(1)企业应改进经营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传统的观点认为,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资源,一方占有意味着另一方就失去拥有的权利。将资源稀缺论转化到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意味着为股东创造财富和为社会创造利益就像天平两端的砝码,此增必彼减。但我们是否可以换一种思维方式,用整体和全局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呢?如果站在对全社会最大利益的角度,我们可以想办法通过企业、员工、社会等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有效竞争与合作来达到多方共赢。解决了这一问题,基于共赢,企业必须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是对占用社会资源的回馈,这是深谙“投入产出”理论的企业不会不认同的。而且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容易形成良好信誉,有助于节约交易成本。
需要明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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