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的能力,所以,“欲使责任有效,责任就必须是明确且有限度的,而且无论从情感上讲还是从知识上讲,它也必须与人的能力所及相适应”。 [14] 99
3.责任追究程序化。从整体上说,民主是一种程序,[9] 25而且作为一种程序的民主,必须先于我们可以要求于民主的其他任何基本成就而存在,甚至可以说,没有程序就没有民主。为此,必须用程序来保证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制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防止陷入人治的误区。当前我国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在程序方面不尽完善,亟需改进。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的程序化涉及问责全过程的方方面面,内容很多,但以下三点尤其迫切:一是政府公共信息服务责任的认定程序。有了明确的责任划分,还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认定责任的归属、严重程度等,否则就可能出现“替罪羊”问题而背离问责的初衷。二是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的启动程序,即问责主体以什么样的形式、在什么场所、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如人大的质询、罢免等问责形式,已有法定程序,但其他问责主体如何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显然还没有相关程序。三是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的回应程序,即被问责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来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解释甚至辩解,在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事件中“引咎辞职”或被免职的官员沉默无声并不符合责任政治的原理。
四、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的绩效化
1.问责运行绩效化。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提高问责效果。实现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运行绩效化则是提高问责效果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需要加强问责分工、协作,提高资金、资源的使用效率,以实现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运行绩效化。具体而言,在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运行过程中,既要考虑问责质量的要求,又要尽量减少使用资金、资源的成本,即达到支出最小化;要处理好问责结果与使用的资金、资源之间的关系,以较少的投入得到最大产出,即达到效益最大化;要处理好问责的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关系,即达到结果最优化。这样,成本、结果的考量会促使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运行走向绩效化。
2.合理设定问责绩效评估指标。“责任不仅仅意味着在自己的权限内回答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情……在大部分场合下,责任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就是:你的回答或你的责任应该能够由监督主体依据一定的标准或预期通过测量来进行评估。”[15] 41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工具对失责行为的性质、程度做出判断,那么问责就失去了客观性和准确性,问责绩效也就无法得到保证。所以,为了达到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运行绩效化,需要合理地设计问责的绩效评估指标,以便有效地开展问责。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的绩效评估指标既要包含执行关于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也要包含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信息服务过程中廉洁自律的情况,还要包含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进行公共信息管理与服务,是否在公共信息服务事业上取得显著的成效等。法律、法规、规章是考核有关公共信息服务活动合理、合法的基本依据,也是考核问责客体责任履行、目标实现、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考核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信息服务过程中有没有利用信息进行寻租,需要设计廉洁自律情况这一绩效评估指标。考虑到当前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指标中缺乏公共信息服务事业建设显著成效的指标,因而设定该指标应成为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绩效化的重要内容。
3.问责方式绩效化。从关于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规章来看,目前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纪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等。以地方政务公开规章为例,江西省南昌市政务公开问责方式包括:(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将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4)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重庆市政务公开问责方式包括责成限期整改、实施行政问责和追究纪律责任。四川省政务公开问责方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和进行司法问责。总的看来,由于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方式的规定比较宽松,问责方式的绩效不高。正因为如此,问责方式绩效化应成为我国政府公共信息服务问责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既要将已有的问责方式的规定加以具体化,又要增加一些严格的问责方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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