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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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制、安排、执行。 2.转变政府职能。应按照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职能“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状况,把政府应做、必须做的事坚决做好,把政府不应做的事予以排除。把投资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来,重点保证公共支出的需要。 3.加快机构改革步伐。近些年来,很多机构的成立都伴随着一批收费项目的出台,形成“增机构—收费—养人—再增机构”的恶性循环。因此,政府机构改革必须与规范非税收入同步进行,要加快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合理分流安置冗余人员,严格控制机构人员数量,将支出规模降到合理的水平上,提高支出的效益和管理的效率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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