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重点内容、牵头单位,集中抓好整治,专项整治方案要上报备案。要强化正风肃纪,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把好关、问好贵、执好纪,对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教育提醒、严肃处理,把正风肃纪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活动一开始,就要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要结合查摆的突出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有制度规定而没有认真执行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要对症下药,抓紧修订完善;没有明确制度规定的,要根据党纪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同时还要注重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中央和省委强调,要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干部作风考核评价、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公务接待管理、因公出国(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立、改、废"工作,把容易产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制度漏洞、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列出清单.抓紧修订完善,用好的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三、坚持求真务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
中央和省委强调,要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好的作风关键在求真务实,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用实效说话,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在开展活动中.要注重把握和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首先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遵循基本方法步骤,保证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硬性规定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不是为了作秀,不是做给自已、做给别人看的,而是为了把"规定动作"做得更实更到位,更好地实现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要把中央和省委
要求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总体时间安排下,灵活掌握时间进度,探索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自选动作"。无论是"规定动作"还是"自选动作",都要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和群众期盼来抓,决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
二是处理好正风肃纪与正面教育的关系。"风微要知若","治乱用重典"。对"四风"问题,必须要有"亮剑"精神,敢于曝光、敢于严查、敢于碰硬.该整顿的坚决整顿,该查处的严肃查处,对观望者以警示,对违规者以严惩。治病是为了救人.惩前是为了路后。无论是批评还是自我批评,无论是组织处理还是专项整治.都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扩大化的运动,不搞无原则的纷争,真正教育人、帮助人、团结人。要注意掌握舆情动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推进。
三是处理好党内教育与开门搞活动的关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既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又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来参与、来监督、来评判。要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同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每个环节都要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请群众监督和评价,切忌"自说自话、自弹自唱",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是处理好自身整改与面上整治的关系。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解决问题要注重自身整改和面上整治相结合,统筹兼顾、均衡用力、相互促进、不可偏废。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分类施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要主动改、马上改、下力改。具体到部门单位和行业系统在面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督促改、集中改、彻底改。要通过自身整改和面上整治,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是处理好强化思想教育与突出实践特色的关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在教育,贵在实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把强化思想教育与突出实践特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思想教育、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具体实践、付诸行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继续推广"三万"活动、"三抓一促"、"双联双促"等活动的成功经验,创新实践载体,让党员干部走基层、接地气、转作风,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中,把群众观点融入党员干部的信仰血脉,真正使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地生根。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群众期盼。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把教育实践活动这件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现中国梦的壮丽"湖北篇"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编辑: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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