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位和档次。按照《枣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要求,滕州市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狠抓了户外广告的整治,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执法局首先制订了户外广告设置标准,使广告管理有章可循。其次,设立了户外广告管理科,下设一个中队,专门负责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工作;三是针对过去经过多个部门审批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广告牌较多等实际情况,采取适当补偿的措施,取得当事人理解和支持,促进整治活动的开展;四是明确了整治重点,积极推进,稳步实施,截止到目前,已经成功地对火车站广场、大同路、善国路、荆河路、104国道等重要部位、重点路段的户外广告进了升级改造,拆除更新户外广告牌匾2800余块,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三)“拆”字当头,联合执法,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势头。今年初,针对城中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较为严重的实际,市委、市政府责成执法局牵头组织了由纪检监察、国土、建设、公检法司和城区街道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工作组,采取法制教育、调审帐务、组织谈话、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和退款复耕、土地储备、补办证件等一揽子综合处理措施,查处了22个村(居)的违法建设,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整治效果。为了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力度,执法局“拆”字当头,采取大兵团作战、机械作业的方式,形成强大的攻势,有效地震慑了违法建设当事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建设310多处,强制拆除面积达11000多平方米。
(四)抓住重点,循序渐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了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执法局把广大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当作重点,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针对卡拉ok、建筑施工、占道加工噪音、露天烧烤污染扰民案件较多的实际,组织大规模夜查活动12次,组织全局人员轮流值班,夜间巡查,查处了25起上述案件,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针对客运三轮车扰乱城区交通秩序的实际,执法局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行动,取缔三轮车4000多辆。同时,还加大了对破坏市政设施和绿化苗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东新路、平行路砍伐绿化苗木等一大批违法案件,保障了城区基础设施的完整。开展了严厉打击乱贴乱画的专项活动,清理乱贴乱画3万余处,处罚200余起。开展了食品卫生“两证”检查,使900余名未取得“两证”的从业人员补办了健康证明,100余家经营业户补办了卫生许可证。目前,执法局正积极筹措资金购买拖车等专用设备,加大
对违章占道停车的管理力度,努力将省政府批复的职能全部履行起来。
(五)齐抓共管,有偿服务,全面推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商场、医院、学校等单位的门口是城管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普遍存在秩序乱、卫生差的状况,如何有效地对这些部位加强管理是摆在执法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滕州执法局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提出了“管好门前一方地,携手共建文明城”的响亮口号,推出了“你出钱,我来管”的新型模式,注册成立了“门前三包”协会,与部分商场、医院、学校等单位签定了“门前三包”协议,由这些单位出资,执法局面向社会聘用一批协管员,帮助出资单位管好门前秩序、卫生和美化。目前,已经发展“门前三包”单位12家,年内计划再发展8家,争取把门前人多、车多、秩序乱的单位都纳入“门前三包”管理。
三、营造宽松氛围,优化执法环境,努力探索长效管理途径
(一)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享有的行政处罚权有一部分是从其他行政机关划拨过来的,因此,执法局必然要同这些行政机关发生联系,这就产生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问题,滕州执法局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健全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一是加强了与建设部门的协调配合。城市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是三个密不可分的环节,特别是在规划执法方面,城管部门需要建设部门的大量资料和技术支持,执法局和建设部门建立起了顺畅的文书传递通道,以保证资源的共享,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了与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工商管理与城市管理密不可分,从广义的角度讲,城市管理包括工商管理,因此两个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十分重要。执法局加强了与工商部门的友好协作,在行政审批关口就严防占道经营的现象发生,降低了市容市貌的管理难度;三是注重了同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公安部门的配合是城管执法工作的有力后盾,执法局加强了同公安机关的联系与沟通,通过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横向协作,统一认识,协同作战;四是注重了同法制机构的协调配合。法制办、人民法院是城管执法工作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在一些案件强制执行的申请方面,执法局与法制机构建立起了方便快捷的途径,在其大力支持下搞好城管执法工作。
(二)树立了人性化执法的正确理念。为切实落实文明执法的要求,滕州执法局在全体执法人员中树立起了“人性化执法”的指导思想,改变了往日强、硬、冷的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思想工作和说服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为辅,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口号落到实处。执法局还总结推行了一系列人性化执法的制度。如“第三次处罚制度”,即第一次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处罚;“三在先制度”,即称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告知公务在先;“三公开制度”,即依据公开,程序公开,处罚公开;“四不处罚制度”,即危害情况不明确不处罚,教育引导不到位不处罚、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处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处罚。在每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始之前,执法人员通过散发传单、说服教育、法制宣传,向广大市民宣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口号,使市民群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另外,在执法过程中,对于社会弱势群体和下岗职工困难户给予适当照顾,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为其合法经营提供方便。通过一系列的人性化执法方式,消除了市民和执法部门之间的误解和隔阂,营造了行政执法的亲和力,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拥护和支持。
(三)发挥了舆论引导的强大优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争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滕州执法局一直非常重视执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简报、报刊、电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