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加强权力运行监督,首要的是端正权力意识
所谓权力意识,就是指权力主体掌权用权的主观动机,即“为谁当官”、“怎样用权”。只有权力意识端正了,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端正权力意识,必须加强教育,着力提高权力主体的思想道德素质。当前,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努力促进正确权力观的形成。一是全程式教育。要坚持把权力观教育贯穿到干部培养、成长、成熟的全过程和考察、选拔、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准确把握干部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环节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权力观形成和发生变化的规律,分别制定长期的和阶段性教育规划,有的放矢抓教育,使权力观教育真正入脑入心。二是开放式教育。要拓宽教育渠道,整合教育资源,建立组织教育、机关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渗透的开放式教育格局,增强干部对权力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把党纪国法以及道德规范对权力观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三是层次式教育。要根据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在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的选择上有所侧重,切实增强权力观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根本的是建立防范机制
历史和现实表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lOcALHoST分析一些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的乏力和“缺位”。因此,我们必须着力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合理配置权力。科学合理配置权力,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关键环节。要坚持从体制机制入手,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是规范决策权。要着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通过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的专家咨询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办法,坚持重大工程项目专家论证制度等,保证决策过程、决策方式更加公开透明、科学合理。二是规范用财权。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小金库”清理纠正力度,有效堵塞腐败的资金来源黑洞。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三是规范用人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积极推行票决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离任审计等用人制度,建立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防范用人腐败。四是规范审批权。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为载体,按照“一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审批”的方式,规范和完善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精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二)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权力运行,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途径。要坚持围绕公共决策、执收执罚、纠纷解决、程序建设等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保证权力的规范化运行。一是运用市场手段合理“分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凡是群众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社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政府不干预或尽量少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认真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二是运用公开手段明白“亮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始终把推进公开作为保证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手段来抓,下大力气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保证决策过程、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公开、透明。三是运用法制手段严格“制权”。合理划分政府部门的职责,根据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对各级部门主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何种程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保障和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规范公务行为,清晰划定权限范围,规定运作程序,对不可作为的行政行为做出明确规定,细化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原则,有效避免权力运行中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用权责任。落实用权责任,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手段。要坚持以刚性的纪律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切实增强对权力运行的控制力。一是要建立行政问责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对行政决策不落实、执行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等多种表现或过错行为,要采取责令整改、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停职培训、降职、责令辞职等责任追究方式,严格进行问责,实现责权统一,保证权力规范行使。二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持有责必查,违纪必究,严肃追究工作不负责、制度不执行、管理不到位者的责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保持对“不在状态”人员的高压态势,促进广大公务员为民、务实、廉洁、高效。三是严肃治理用权失误。对滥用权力造成失误,又故意推卸责任或相互推诿责任,或制造假相,欺骗组织和群众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纪律措施,严肃处理;对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权力运行始终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关键的是汇聚监督合力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结合起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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