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要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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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何要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5月23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大厦216房间气氛凝重。上午十点,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国防部长帕内塔和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邓普西鱼贯而入,出席由参议院举行的一场听证会。主持会议的是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主席、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一场普通的国会听证会,云集了民主党政府除总统、副总统以外最核心的对外事务高官,其内容只有一个,即希望说服参议院批准美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自1994年生效以来,已经被美国冷落了近20年。此番奥巴马政府为此大动干戈,既是因为被南海、北极等热点地区牵动了神经,更折射出美国全球战略调整过程中日益彰显的海洋野心。 多边主义的回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诞生于1982年,是关于海洋问题的最重要的一部国际法。今天我们耳熟能详的“12海里领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等海洋法概念,都来自于这部法律。编辑:www.ybask.Com 。 1994年“公约”正式生效以后,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加入其中。可是,作为世界上惟一的超级大国,美国多年来一直拒绝签署该条约,其背后究竟打的是什么算盘? 美国是联合国的缔造者之一,也是现行世界秩序的主导者,因此,美国的霸权往往被称为“制度霸权”。但美国试图用国际制度来统治世界,自己却不愿意受到国际制度的约束。就像赌场上的“庄家”一样,美国希望主导和制定游戏规则,然后凌驾于游戏之上,获取收益,稳赢不输。然而,像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一旦诞生,其运行轨道就不可能完全服从于美国的霸权逻辑。大多数国际组织和国际法都注重平等性和公益性,而这往往和霸权利益相冲突。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海底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继承财产”,有能力进行资源开采的国家理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各国在公海建立的设施必须用于和平目的;领海通过权必须是“无害通过”,而情报、宣传、测量等行为都不属于“无害”的和平行为。这些条款,无疑限制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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