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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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
上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世纪50年代,美国沃伦法院判决的“布朗案”,吹响了种族平等的号角;二十年后,伯格法院在罗伊案中的一纸判决,认可了妇女堕胎的权利;2000年美国大选陷入困境,戈尔与布什在佛罗里达州的选票统计之争,竟然演变为由最后伦奎斯特法院裁决的司法案件!看来,最高法院再也不是美国制宪先贤汉密尔顿所称的既无兵权又无财权的“最小危险部门”。 这一过程是如何发生的,美国政治中的三权分立在宪法的框架下又是如何你争我夺、相辅相成的?美国学者迈尔文·尤罗夫斯基(Melvin I.UrofSk)和保尔·芬克尔曼(Paul Finkelman)合写的《自由之路——美国宪政史》(以下简称《自由之路》)要讲述的就是在宪法下面,美国政治特别是宪法政治和法律的演进史。通过描述最高法院在整个宪政史的地位,《自由之路》展示了最高法院的成长史。 《自由之路》有两位作者:迈尔文·尤罗夫斯基是位历史学家,任教弗吉尼亚州立联邦大学,著有《美国宪法文献和司法史》《最高法院传记百科全书——大法官的生活和法律思想》和《宗教自由:法律之下的权利和自由》等:保尔·芬克尔曼是宪法学者,任教图尔萨大学法学院,编有多部宪法史著作。两位不同学科的学者,同治宪法史,优势互补,可谓珠联璧合。 (一) 《自由之路》是本美国宪法史的教科书,篇幅宏大,从北美殖民地时期一直写到2000年总统大选。分上下两卷,共四十四章。与以最高法院为视角的通史不同,《自由之路》涉及的是整个美国宪政史。但是,最高法院依然是贯穿始终的主题,只不过它更关注法院与美国政治结构和进程之间的联系和互动。作者开卷就交代,书中所有事关最高法院的内容,如普通法的发展、商业的发展对司法变化的影响、法律职业的兴起及以州为基础的宪法争论等诸多方面,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最高法院不是在真空中起作用的”。作为联邦政府的三个部门之一,最高法院不仅受制于执法部门和立法机构的限制,而且跟联邦低级法院和州法院有微妙的关系。用作者的话说:“在一些案例中,最高法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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