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世界格局企业关于委托代理的问题开始受到关注。因此,公司股东采取将部分自身利益出让,通过股票等手段,来激励公司的管理经营者。由于我国客观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包括中小型和创业型等在内的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的各项功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很多公司制定的激励条件未能体现激励经营者创造价值。我国目前还不完全具备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成熟的环境条件,不完善的市场与企业经营完善的唯一方法,相应就成了许多中小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体制改革的选择。但是,目前我国还不完全具备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环境条件,我国不完善的市场与法律使该制度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优越性,进而不能有效实现我国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规范化。
三、对于完善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议
基于上述对我国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综合业绩评价体系
通过建立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03) .
[3] 李桂萍,宋燕铭. 论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构建[j].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 2006,(03) .
[4] 颜蕾,王志媛. 新《劳动合同法》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j]. 重庆工学院学报.